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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周律師行就有關企業融資及資本市場事宜提供專業的香港法律建議,包括私募融資及上市前投資、上市及第二資本募集、合營企業及投資、合并與收購、私有化、分拆、注入資產及其他企業重組。本行亦就香港《上市規則》、《公司收購、合并及股份購回守則》及證券法提供法律建議。本行的企業服務亦有向投資銀行、財務顧問、基金經理、證券公司及基金提供有關交易、運營及監管等事宜(包括證監會發牌申請、投資產品授權及組合投資)的法律建議。本行的客戶從具備多項專業資歷并擁有企業融資、合并與收購、資本市場及金融服務方面廣泛經驗的律師獲得高質素的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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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針對虛擬資產交易所的發牌制度將于2023年3月1日生效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的擬議修訂條文草案(于2022年7月6日提交予香港立法會),針對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提供者)的一項新的發牌制度將于2023年3月1日生效。
香港證監會建議對《證券及期貨條例》執法制度作重大修訂
2022年6月10日,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推出了一項為期2個月的咨詢,主題是關于建議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內與執法相關的條文。
互聯互通下的ETF交易將于2022年7月4日開始
2022年6月28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就推行交易所買賣基金(ETF)納入互聯互通發出一份通告,其中表示將于2022年7月4日正式推出。合資格ETF初始名單亦已刊載,且所有互聯互通證券(包括ETF)名單將載列于所有合資格證券頁面,并將不時更新。
香港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于2022年4月份采取的紀律行動
2022年4月份完成的香港執法行動包括收購執行人員公開譴責2名前董事違反證監會《公司收購及合并守則》中的「禁止阻撓行動」規則。另一份單獨的紀律行動中,證監會禁止一名持牌代表從事沒有取得客戶授權委托且不符合客戶開戶規定的交易,為期20個月。
香港交易所買賣基金將被納入香港-內地互聯互通
2022年5月27日,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以下簡稱香港證監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刊發了一份聯合公告,其中列述實施若干計劃以將符合條件的交易型開放式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以下統一簡稱ETF)納入互聯互通(ETF互聯互通)的詳情。
香港交易所《上市規則》有關簿記建檔及配售活動的修訂
2022年4月22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刊發了一份數據文件(數據文件),概述為因應《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注冊人操守準則》(證監會的《操守準則》)內有關參與簿記建檔及配售活動的發行人及中介人的新操守規定而對主板市場及創業板市場《上市規則》(統稱聯交所《上市規則》)作出的修訂。
